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党支部:
为更好的规范我校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和考察制度,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精神,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党支部于2015年7月7日之前完成现有积极分子备案工作,填写《哈尔滨华德学院XX年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登记表》(见附件1)。
从2015年秋季学期开始,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党支部每年12月1前完成本年度入党积极分子备案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本年度新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要填写《哈尔滨华德学院XX年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登记表》(见附件1)。
2.本年度被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的要填写《哈尔滨华德学院XX年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备案登记表》(见附件2)。
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都要有相应的党支部支委会会议记录和党总支支委会会议记录。
4.向党委提交《XX年XX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确定和取消入党积极分子的报告》(报告模板见附件3)
以上工作将作为党建日常工作,希望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党支部认真执行、坚决贯彻,及时将相关材料的纸介版和电子版报党群工作部。
党群工作部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