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马克思主义学院与通识教育学院党总支教师第二党支部委员会讨论,报马克思主义学院与通识教育学院党总支备案同意,将李吉宇等2名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期限为2023年3月28日—2023年4月3日(5个工作日)。对上述人员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 理 人:刘毅
受理电话:18845572081
受理地址:第四教学楼210
马克思主义学院与通识教育学院党总支
教师第二党支部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