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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2019年下半年确定党的发展对象公示
发布人:张海燕   发布时间: 2019-10-16    浏览次数:

根据本人申请,经党支部培养、考核、审查材料,现拟推荐闫法同为党的发展对象,并将提交党支部委员会讨论。根据发展党员程序要求,现予以公示,全校师生如对公示对象在思想品德、现实表现、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间把意见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反映给党组织。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16日至10月23日(共八天)

联系人:孙洪鹏、马旭远

联系电话:18946175288

办公地点:教一409

艺术与传媒学院党总支

2019年10月16 日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学院路288号   邮编: 150025招生电话:0451-8812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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