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人申请,经党支部培养、考核、审查材料,现拟推荐刘琳1名同志为党的发展对象,并将提交党支部委员会讨论。根据发展党员程序要求,现予以公示,全校师生如对公示对象在思想品德、现实表现、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间把意见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反映给党组织。
公示时间:2021年3月5日至3月11日(共七天)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15904618096
办公地点:教三507室
机器人工程学院党总支
2021年3月5日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