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人申请,经党支部培养、考核、审查材料,现拟推荐李宇鹏等50名同志为党的发展对象,并提交党支部委员会讨论。根据发展党员程序要求,现予以公示,全校师生如对公示对象在思想品德、现实表现、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间把意见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反映给党组织。
公示时间:2021年4月5日至4月11日(共七天)
联系人:温老师、肖老师
联系电话:18945101623 19845165755
办公地点:教六3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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