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限为2021年10月15日—2021年10月21日(5个工作日)。对上述人员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人:杨志承
受理电话:18846188256
受理地址:第四教学楼220
中共哈尔滨华德学院
机电与材料工程学院学生第一支部委员会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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