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人申请,经党支部培养、考核、审查材料,现拟推荐刘超同志为党的发展对象,并将提交党支部委员会讨论。根据发展党员程序要求,现予以公示,全校师生如对公示对象在思想品德、现实表现、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间把意见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反映给党组织。
公示时间:2018年10月22日至10月28日(共七天)
联系人:付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18945101631
办公地点:教四220室
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党总支
2018年10月22日
中共哈尔滨华德学院委员确定发展对象备案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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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党支部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个人身份
| 单位
| 职务
| 申请时间
| 确定积极分子时间
| 确定发展对象时间
| 奖惩情况
| 学习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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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分
| 班级名次
| 不及格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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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机电学院第三学生党支部
| 刘超
| 男
| 汉
| 19990106
| 17本
| 1702813
| 生活班长
| 20170606
| 20170915
| 20180915
| 获得校级三等奖学金
| 86.5
| 3/25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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