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哈尔滨华德学院智能汽车与航空学院学生第一支部委员会讨论,报智能汽车与航空学院党总支备案同意,将卢明远等8名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期限为2021年10月15日—2021年10月21日(5个工作日)。对上述人员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人:姜老师、吴老师
受理电话:18845575118、18145196911
受理地址:第七教学楼315
中共哈尔滨华德学院智能汽车与航空学院
学生第一支部委员会
2021年10月15日